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9日在永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嘉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兴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永嘉加速转型升级、赶超跨越的五年,也是法院工作守正创新、砥砺奋进的五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年来,共新收各类案件89557件,办结88638件,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02.3%和300.0%。整体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综合考核排名居全市首位,温州法院“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近两年连续排名第一。
一、发挥审执职能,为永嘉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421件,判处罪犯788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4件137人,“黑财”执行到位率100%。严厉惩处故意杀人、抢劫、盗窃、黄赌毒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767件2446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4件40人,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拳惩治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犯罪96件,依法审结涉案金额达1500万元的 “翡翠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6件33人。依法审理“冷某暴力袭警案、徐某醉酒殴打公交车司机案”等典型案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司法保障,依法审结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5件18人,全院干警累计400余人次参与一线防疫排查、卡口值守等工作,努力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妥善审结各类涉企案件10995件。联合县工商联出台《关于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落实“活封活扣”等7项具体保障举措,便利企业诉讼、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解纷成本。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审结破产案件154件,盘活资产2.1亿元,释放土地资源201亩、房屋面积9.1万平方米,安置补偿职工666人。完善“个债清理”“执行审计”等机制的运行流程,个债清理案件15件,为“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脱困重生”的机会。对15个案件启动执行审计程序,精准打击被执行人逃废债等违法行为,促使主动履行到位161.5万元,工作经验获省高院肯定推介。
支持促进依法行政。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妥善解决行政相对人实际诉求,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113件,调撤率达58.7%。妥善化解芙蓉村古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的行政争议,为司法审判助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正面示范。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并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发送司法建议121份,败诉风险通知书14份,凝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我院联合县司法局创立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周例会”制度获市中院主要领导肯定,并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推进“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在2021年达到100%。
服务保障全域旅游。建设旅游巡回法庭和环资法庭,建立全市首个生态司法教育基地,组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办案团队,办结相关案件1090件。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发布生态修复令8份。在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我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六个月,并督促其对被破坏的白水漈山场林地进行土地回填和补种复绿。联合温丽两市十地法院共建跨域司法协作机制,协同加强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联合县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在永嘉书院设立生态修复放养基地,现场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被告人增殖放流鱼苗18万尾,用司法力量守护永嘉的“绿水青山”。
二、聚焦民生关切,为实现“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目标创新更实为民举措
妥善调处民事纠纷。准确把握民法典精神,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8803件。妥善处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10件,助力落实“双减”政策。妥善审结医疗纠纷案件31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坚持“房住不炒”,审结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案件1729件,标的额14.9亿元。完善劳动争议裁审执一体化保障机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62件,依法对11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为178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3.9万元,传递司法温情。借助地域文化优势打造“家事学堂”,联合政法委、妇联、公安等九家单位组建“反家暴联盟”,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发展,超八成婚姻家庭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认真做好“六稳”“六保”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34826件,到位金额37.8亿元;司法网拍财产1066件次,成交15亿元。集成囊括公积金、税务、不动产、金融等七大领域的“执行一件事”线上协作体系,线上办理执行事项17944件,平均执行天数同比下降11.1天。积极推进诚信履行机制建设,落实“史上最强执行措施”,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共将19869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23264人,拘留1100人,罚款5564人,曝光“老赖”897人次;加快打击拒执犯罪的模式由“公诉单轨”向“自诉为主、公诉为辅”转变,通过自诉手段执结案件117件3269.7万元。自诉案件成案数占当前全省法院、全市法院的25%和50%,债务履行率(89.1%,为公诉案件的6倍)、平均办案用时(与公诉案件相比缩减65%)等指标居全省法院首位。工作成效获得省高院、市中院院领导和县领导连续七次批示肯定,经验做法目前在全市法院推广。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共办结案件29897件,占全院案件总量的25.8%。瓯北法庭与辖区商会、行业协会联动,妥善化解新桥农贸市场等群体性纠纷;桥头法庭在桥下商会内设立审判站,专门处理涉教玩具纠纷;岩头法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治理机制创新,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碧莲法庭集中村社负责人、人民调解员、乡贤等解纷力量,倾力打造“无讼村居”。全域推广“共享法庭”,目前共建设342家服务站点,其中村社320家、镇街7家、驻警务室4家、行业协会1家、金融机构10家,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其中联合县公安局建立的驻公安警务室“共享法庭”,系全省首创。
全方位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就地立案、开庭、调解,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探索诉讼服务中心、城郊法庭与县社会治理中心一体建设、整体入驻,集成银行、人社、妇联等多类解纷资源,实现矛盾纠纷从受理到执行“最多跑一地”。搭建由1名轮值中层干部及3名志愿者组成的“1+3”导诉团队,确保当事人来院“找得到人、问得清案、办得成事”。全面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让当事人在掌心指尖即可查看案件办理进度,向法官留言,实时提交案件材料,累计通过“移动微法院”立案48797件。精心开展“助力村社换届、助推诉源治理”活动,配合完成候选人资格审查,发放典型案例2000余册。加强以案释法、精准普法,“永法说法”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开展巡回普法185场。
三、深化改革创新,为打造具有永嘉特色、全市领先的标志性司法成果做出有益探索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全员岗位职责清单,持续推进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先后遴选入额法官5批23名,确保优秀审判资源集中于审判一线。完善审判团队组建与实质性运行,探索司法雇员等级管理改革,增强职业认同,激发工作潜力。深化立审执兼顾的繁简分流机制,推进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狠抓“程序空转”现象的动态、实时监测,程序比下降至1.49,目前为全市最低。
全域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大力推进“无纸化办案”,建成15个数字法庭和数字会议室,11个审判庭配备无纸化质证系统,实现从“立、审、调、判”到结案归档全流程无纸化运行。自主创设“永法微”应用集成中心,极大提升办公效率,该项目入选“温州法院数字化改革创新应用”。 新建审执辅助事务集约化中心,推动送达、排期、文书誊写等辅助事务集约化运行,每案文书邮寄费用每件下降25%,民事公告送达率下降至1.5%,集约成效居全省第四。积极争取改革试点,成为温州首个“金融智审”试点法院。该模式下,法官1人主持庭审,原、被告在线参与,机器人“小智”语音播报并动态生成案件争议焦点、自动生成判决书,最快10分钟便能完成一起金融借款案件的审理。目前我院已通过“金融智审”系统开庭审理案件104件,当庭宣判率达100%,平均审理天数从去年同期的41.1天降为28天。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启用全省首座监区内(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三所合一”)刑事审判楼,通过信息化建设提升刑事审判质效。扎实推进“三项规程”试点及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改革,累计通知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480人次,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形成裁判等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累计对2110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0.8%。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1815名经济困难的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充分保障律师调查取证、代理辩护等权利,发布律师调查令840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效连续四年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工作经验获省高院院领导批示肯定。
全力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建立“三严四爱”队伍管理培养体系,出台“蜗牛牌” “质效红黑榜”“实操负责人”等一系列创新性机制,营造创新争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五年来,我院先后有30余项工作获省高院、市中院批示肯定或推广,具有永嘉特色的司法成果体系已基本形成;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十三项省级以上荣誉,两名干警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建党百年之日,我院被中共浙江省委授予“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四、强化党建统领,为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铁军涵养过硬底气
砥砺品格淬党性。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与法院系统“三个建设年”“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等有机结合,建设红色教育长廊,设立“永法朗读者”“两最”支部书记讲党史等多种形式的“主题课堂”,扎实提升干警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获评全市“双建”工作先进集体,“一社三队五计划”项目入选全省法院党建创新案例,微党课《接好忠诚的接力棒 做好人民的服务员》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十佳微党课”,党建工作经验在最高法院《法院队伍建设》专刊登载。
整治顽疾树正气。认真做好县委巡察和省高院司法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过案件督察、政务督办、问题整改,约束内部权力运行,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精心组织“廉洁司法教育周”“510思廉日”等活动,严格执行院风院貌院纪巡查制度,督促干警进一步规范言行、文明司法,共反向记分183人次。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累计提醒谈话13人次,通报批评9人次,诫勉谈话8人,确保全院干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文明创建扬风尚。秉承“文化兴院育尊荣,文明创建树新风”理念,确定“忠诚、公正、尊荣、自律”的永法精神,完善“法脉永嘉”文化展馆、“当事人之家”等文化设施,努力使法院文化成为整体工作上水平的有效推动力。连续十一年开展“法院文化周”、开办52期“道德讲堂”。“道德讲堂”作为全省典型,被中央政法委选编为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经验材料。2017年,我院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持之以恒重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历次会议决议,并根据意见建议抓好落实。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五年来共办结代表委员提案10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775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70余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特约监督员26名,并定期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企业家、律师、群众等社会各界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0次,研讨疑难复杂案件33件 。
各位代表,五年来,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县法院全体干警团结一致,以高度的责任心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质效有待进一步优化。新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个别法官的司法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办案的社会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案件“执行难”问题有待破解,执行工作仍然需要全社会继续关注、理解和支持。三是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诉源治理”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精神还有差距。四是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干警工作作风不实,司法礼仪有所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五是从优待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已达极限,身心健康堪忧。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安排
202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我县中心大局和“拥江融入、产城融合”战略实施,自觉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服务保障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建设的司法担当,继续坚持“一流法院”的治院目标和“四个优化”的工作思路,为我县纵深推进工业强县、城市蝶变、全域旅游等重点工作以及平安、法治永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继续依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主题主线,推动机关党建、支部建设和审判执行、服务大局、文明创建、队伍管理等不断有机融合,打亮、打响“党建引领、深化三服务”“一社三队五计划”等党建品牌,带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不断完善和提升“三严四爱”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和干警能力建设,推进全院干警学习培训、交流轮岗,拓展工作视野,培养复合型人才。更新迭代文化建设硬件设施,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继续走在省市前列。
二是以更大的作为保障永嘉“拥江融入、产城融合”战略实施。坚持常抓不懈、慎终如始,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完成各项疫情防控任务,确保扛牢防控责任,守牢安全底线。聚焦“十四五”规划推进,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为永嘉“工业强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更加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县域治理格局中,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永嘉上发挥更大作用。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永嘉“城市蝶变”。聚焦县域经济金融稳定,妥善处理各类涉企案件,做好企业“两链”风险化解,并严厉打击民间借贷中涉嫌虚假诉讼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全域旅游”创建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消费、旅游等涉民生案件,努力践行“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浙江法院最鲜明标识”的目标。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优化完善司法便民惠民举措,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持续深化 “诉源治理”,不断优化信用卡预查废、公证赋强、调解工作站等多元解纷机制,凝聚更强的纠纷化解合力。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优化法庭布局与办案机制,2022年完成“共享法庭”县域全覆盖。围绕乡村振兴,积极融入基层治理系统建设,探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和共同富裕示范村”建设,为全域旅游和基层治理贡献司法力量。加快城郊法庭新审判办公楼建设步伐,纵深推进“一庭一品”特色人民法庭建设。
四是以更强的力度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聚焦执行案件的前端治理,打造执行质效监管工作体系,完善数字化智能监管模式,为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支撑。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深化“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优化强制执行、失信惩戒等措施,努力破解更深层次的执行难题。用足用好破产审判手段,加大执转破力度,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出清落后产能,化解骨头难案。完善“拒执自诉”工作模式,创建完善“线上执行诚信馆”和“共享法庭”的衔接机制,创建智能化自诉型拒执犯罪打击系统,充分发挥执行数字化改革功能作用。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不断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营造尊重裁判、崇尚诚信的社会风尚。
五是以更快的速度助推法院工作与数字化改革融合集成。深刻领会“152”数字化改革跑道的实质内涵,加快数字化改革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党建、文明创建以及法院全方面工作的集成,努力把数字化改革的成果充分体现在法院工作规范化、质效指标优化和队伍管理常治长效上。深化数字化改革“两项目一平台一机制”试点改革,进一步发挥 “金融智审”“分调裁审”“政务督办平台”等试点作用,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配齐配全数字化改革相关硬件,加大“永法微”应用集成力度,推进智能送达、文书电子签章、庭审语音识别等科技系统与办公办案平台深度融合,力争实现全流程司法在线化,确保各项数字法院建设指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永嘉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新的伟大征程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推动永嘉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附录:
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说明
一、相关图表
1.永嘉法院2017-2021年全院收结案及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情况
2.永嘉法院2017-2021年诉前纠纷化解情况
3.永嘉法院2021年收案类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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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名词解释
1. “个债清理”(见报告第3页第1行):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参照破产和解、执行和解、参与分配等制度,在对债务人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形成个人债务清偿方案,以达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信用修复和债权人受偿的目的。
2.“执行审计”(见报告第3页第2行):即在执行过程中,运用审计监督制度和方法,对能够反映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执行能力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强制审查,进一步掌握失信被执行人拒执犯罪证据,使其慑于法律后果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3.“执行一件事”(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3行):永嘉法院联合有关部门试行执行工作“一件事”集成改革,依托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服务平台搭建执行事项全流程智慧协同平台,通过“专班专管”,实行“线上专办”,让数据跑路,为百姓减负,努力实现“一站通办、一网联办、一次办结”。
4.“史上最强执行措施”(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1行):2019年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正式施行,明确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其中12条具体措施被网友评价为 “史上最强执行措施”。
5. 共享法庭(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8行):即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共享法庭依托现有硬件设施,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为标准配置,不增编、不建房,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等软件模块,在镇街村社、行业组织设立“共享法庭”。每个“共享法庭”配备1名联系法官和1名庭务主任,联系法官负责指导调解、诉讼服务、法治宣传、协调联络等工作,庭务主任负责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帮助办理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事务。
6.无纸化办案(见报告第6页倒数第4行):法院充分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并积极引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使用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开展诉讼活动,着力推进贯穿立案、调解、审理、合议、裁判、执行、结案、归档等环节的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模式。
7.“永法微”(见报告第6页倒数第2行):是永嘉法院在“浙政钉”平台运行的常用办公办案事务应用集成。该应用集成中心于2021年7月1日上线试运行,8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内容涉及审判管理、智慧考勤、综合服务、会议中心、辅助事务等五大模块,目前已集成20余项工作事务。
8.“金融智审”(见报告第7页第4行):系省级试点。以人工智能为代表、辅助法官快速办理金融借款案件的信息化技术。特点为“三自动、五实时、三当庭”。“三自动”即庭前自动审查立案、自动分案排期、自动生成程序性文书并送达当事人;“五实时”即实时向法官推送包含案件送达情况、争议焦点等内容的庭前报告;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实时分类双方证据;实时记录庭审内容并进行语义分析,动态生成争议焦点;实时完成金额计算和结果预判,向法官提示风险点;实时生成裁判文书,根据庭审情况进行优化。“三当庭”即在法官对智能生成的文书进行审核确认后,实现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当庭进入电子归档程序。
9.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8行):2018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制度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理和程序上从简处理,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10.“三严四爱”(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2行):永嘉法院创新设立的干警管理培养体系。主要在清廉建设、审执管理、政务督办等方面体现严管,在职业保障、丰富组织活动、健全考核制度等方面体现厚爱,通过创先争优激励、“中层末位试用”等举措,建好法官俱乐部、心理咨询室等12个特色场所,不断提升法院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创新力。
11.“三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倒数第2行):即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