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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法院构建全流程体系深化刑事涉财产执行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25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工作,永嘉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出台《关于办理刑事涉财产案件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实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机制创新和相互配合。一是抓源头查明事实。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向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市场监督等10余个部门全面查明当事人名下实物财产和虚拟财产,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进行初步锁定,详细载明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查封期限、处理意见及理由等信息并录入管理平台,并将查证、采取措施随案移送。二是善结合固定线索。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涉财产信息,重点询问、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建立并落实犯罪嫌疑人财产申报制度,并将主动申报个人财产情况、预缴罚金、主动退赃退赔等情况与认罪认罚制度相结合,综合考虑后确定具体从宽限度和幅度,进一步引导被告人主动交代,有效固定财产线索,并将相关信息移送法院审理。三是重审判摸排死角。开庭审理时,法院对被告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尚未被足额查封、扣押的其他违法所得,及时要求检察院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已采取措施的财物来源、性质、价值等证据重点举证质证,引导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对案外人就涉案财产提出的权属异议,通过列席庭前会议陈述意见或作为证人参与庭审等方式一并处理。四是强联动保障执行。法院将罪犯移交刑罚执行机关执时,书面告知罪犯履行财产刑、申报个人财产等情况,并要求作为减刑假释时的参考。同时,加强内部立审执部门的沟通协作,审理结束后及时将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移送立案部门,移送时附已查明的罪犯财产状况、线索、申报财产及已履行部分等情况材料,并在法定期限内移交给执行部门,执行部门在执行时强化拒执犯罪打击和威慑,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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