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在永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永嘉县人民法院代院长陈卫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 “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重心,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审判工作要务,抓好规范司法、廉洁司法、阳光司法,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7284件,办结7265件,同比分别上升13.1%和13.5%,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敏锐观察、妥善应对我县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好服务大局的各项举措。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规定》,加大对保障金融债权、改善劳企关系、促进公平交易的司法保护力度,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服务的作用,共审结买卖合同、劳动争议等各类经济案件1592件,解决诉讼标的额3.04亿元。
建立诉调对接中心。为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能动作用,我院主动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在瓯北法庭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初步实现了诉讼程序与人民调解的协调配合,并积极引导劳资纠纷分流进入诉调对接中心,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自该中心成立3个多月以来,已成功调解案件45件,平均处理天数仅5.5天。
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四联四进” (联农村进田头、联社区进家庭、联园区进企业、联学校进课堂)作为活动的重要载体,多角度、多层次诠释能动司法。在“百名政法干部联村”活动的基础上,我院还在瓯北片实行了“法官联村挂片”制度,由法官分村、分片挂钩负责辖区各村居、厂区、校区,并发放“法官名片”,建立“接访日”、“两员”联络和“联村日记”三项机制。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精心审理涉企案件,积极推行判后答疑,并组织法官走访辖区企业,开展企业主座谈学习会,赠阅法律学习资料,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制度,实现平稳过渡。
二、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坚持和谐司法维护社会稳定
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切实担负起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责。
在刑事审判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结刑事案件865件,判处罪犯1424人,同比分别下降14.1%和8.6%。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打黑除恶”和打击整治“两抢”犯罪、涉赌、涉毒犯罪专项活动,依法严惩涉黑恶势力犯罪、涉枪犯罪和抢劫、抢夺、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犯罪案件234件542人;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6件39人,严厉打击涉及“六合彩”犯罪案件13件23人;依法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6人,对其中的13人判处监禁刑,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97.9万元。同时,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教育改造并重,对4起指控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对225名罪行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缓刑、判处管制或单处附加刑。
在民事审判中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388件,解决诉讼标的额3.8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7%和31%。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财产权属、损害赔偿案件1461件。快速审理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当日立案、优先审理,共受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损赔等案件89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8.9天。在审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5.2%,高出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在行政审判中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共审结行政案件56件,其中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有25件,占44.6%。抓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合法性审查,共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58件,其中裁定准予强制执行824件,占96%。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我院就2008年至2009年全县行政诉讼的总体情况、案件特点、存在问题及建议,以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向县政府作了专题通报,努力促进依法行政。
在执行工作中加大民生保护力度,共办结执行案件2089件,执行标的额8715.8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3.2%和40%。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清理积案329件,标的额达3673.4万元。同时,坚持清理积案与执行新收案件 “两手抓、两不误”,通过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专项执行和悬赏曝光执行,努力提高有效执行率,确保执行效果。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在全县38各乡镇聘请38名协助执行联络员,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进一步健全。
在信访工作中坚持排查化解与源头治理并举,坚持一手抓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一手抓已有信访案件的有效处理,力求息诉罢访。工作中,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采取主动约访、上门走访、联合接访、司法救助等措施,因案施策,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一年来,共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9件,其中属中央或市交办的重点案件3件。
三、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坚持民本司法落实为民措施
强化服务理念,坚持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核心,不断优化诉讼环境,努力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
创建立案文明窗口。以新大楼启用为契机,加强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建设,将案件受理、诉讼指导、司法救助、费用交纳等窗口集约为统一的立案接待大厅,并配备复印机、银联刷卡机等便民设施,推行文明服务承诺,全面创建“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示范窗口”。
推行预约办事制度。针对我县山区面积大,一部分当事人居住地偏远、交通不便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农忙或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办事的,法庭通过预约立案、预约开庭或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上的便利。一年来,我院共接受当事人预约,安排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和假日法庭50余次。
扩充巡回审判网络。在五个人民法庭所在地之外的33个乡镇,分别设置5个审判站和28个审判点,并聘请联络员,法庭每月定期到审判站、不定期到审判点接待当事人诉讼,或根据当事人申请,在审判站(点)进行就地开庭或调解,初步形成了庭、站、点、员四位一体、覆盖全县各个乡镇的便民诉讼网络。一年来,五个人民法庭共对93起民商事案件进行就地开庭或就地调解。
四、切实加强法院管理,坚持规范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向改革要效率,以创新求发展,不断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加强流程监控,完善以分序管理、分权制约、分段运行为核心的审判运行方式,逐步形成一个程序规范透明、资源配置合理、相互监督制约的审判管理机制,促进司法公开化、透明化。实行随机分案制度,通过随机分案系统,确定案件的主审法官或执行员,从立案环节便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办案。
推行简案快审机制。立足有限的司法资源,大力推行简案快审机制,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立案调解或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使案件审理更加简化、高效和便民。2009年,我院各类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为46.2天,同比缩短了9.7天。
完善质效评估机制。以反映审判执行质量与效率的相关数据为基础,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部门和个人审判质效评估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办案运行态势,切实提高了审判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据省高院通报,2009年,我院各类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民事调撤率、一审息诉率、上诉维持率等大部分评估数据均居全市法院前列,处全省法院上游水平。
改进审判监督机制。坚持逐案评查、认真复查、重点督查、依法纠错的原则,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主动提起再审,依法纠正处理失当案件,保障司法公正。全年共评查案件7441件,主动提起再审4件,对其中的3件依法撤销原判;被提出抗诉或被建议提请抗诉案件34件,其中有1起刑事案件被二审法院改判,经督查,被改判原因属法律认识不同,不存在枉法裁判问题。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廉洁司法提升司法能力
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眼自身找差距,从严治院抓落实,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队伍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的问题。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加深对“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强化党性观念、司法为民意识和国情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为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全院干警举行法官宣誓仪式,时刻教育全院干警谨记誓言、牢记使命;为纪念大楼启用,专门撰写了《永嘉法院大楼记》,以此激发法官群体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尊荣感,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确定“忠诚、公正、尊荣、自律”为永嘉法院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全体干警自觉将其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我院的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和思路得到了省高院、市委和县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多层次的学位教育、派遣培训、轮岗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干警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一年来,共选派117名干警参加省法官学院、市中院和县委党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支持10名干警参加在职法律硕士班的学习,让12名年轻干警到一线部门和基层法庭进行轮岗锻炼,全面培养审判实务综合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约法十章”,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的不当影响,确保司法廉洁;积极倡导“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的浙江法官“职业四要”,严格职业操守,改进审判作风;坚持廉政教育“四个一”制度,即一周一巡查提醒,一月一廉文荐读,一季一警示教育,一年一廉政党课,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倡导家属助廉,要求干警家属做到“五过问”、“四把关”,共筑家庭廉政“安全港湾”。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坚持把司法权的内外运行尽可能地置于阳光之下,最大限度地遏制司法不公不廉生存滋长。
全面落实审务公开。实行案件状态信息上网,确保当事人能够随时查询自己案件的办案进度;建设数字化法庭,全面推行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每个开庭审理的案件都有庭审光盘附卷,让司法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审判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
严格执行内部监督。加强庭长、院长监督指导办案的管理职能,在尊重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行使审判职权的前提下,通过审核法律文书、要求合议庭复议、提请审委会讨论、对法官业绩进行考评等方法,履行对办案的监督指导职能。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拓展民主监督的反馈渠道,促进司法公正和干警行为规范;选择社会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旁听庭审,让庭审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聘请2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为法院廉政监督员,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司法监督功能,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调整、增加聘任人民陪审员13名,作为骨干陪审员。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1048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为79.7%。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立案信访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司法行政工作荣立集体三等功,岩头法庭被授予“省级五好法庭”称号,1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市级“优秀法官”、 “优秀执行员”和“优秀调解能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广大法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收案总数继续上升,案件处理难度明显增大,干警身心疲惫,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调动;行政非诉申请执行任务繁重,大部分被执行人履行意识不强,履行能力低下,实际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当事人法律信仰缺失,信访压力增大,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防不胜防;少数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和法律精神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对个别案件的处理兼顾“三个效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基础建设步伐落后,法庭重建、改建任务较重。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应对,想方设法予以解决。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关键一年。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继续抓好“八项司法”,用三年时间开展“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年”活动,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理念,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打造优质司法服务品牌,逐步把永嘉法院创建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健康向上的学习型法院,作风过硬、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文明单位,全面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优秀法院。
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六项任务和县委“五大战略”部署,高度关注我县经济、社会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变化发展态势,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农、涉企、涉重点工程案件,为我县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全面践行能动司法,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围绕中心,着眼大局,积极谋划,使法院各项工作始终符合经济发展需要。
牢记民生是第一目标,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进一步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进一步落实便民举措,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切实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坚持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轮流接访、主动约访、跟踪督办制度,以深厚的感情、严谨的作风,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
牢记稳定是第一责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遏制和预防犯罪,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与刑事和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好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作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动诉讼调解与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配合,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重大案件报告、社会风险预警研判制度,提前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牢记队伍是强院之基,为增强司法服务能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狠抓学习,大力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狠抓党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狠抓廉政,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院,坚决落实“五个严禁”,促进司法廉洁公正;狠抓作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健全联系群众制度,以开展“公众开放日” 等活动为载体,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视察监督法院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牢记改革是强院之路,为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坚持立足实际推进改革,以切实解决诉讼难、执行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充分运用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和绩效考评的激励制约作用,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快速反应、联动执行、分权制约、执行威慑等制度,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全面落实“四联四进”工作,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并广泛吸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调整完善法院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供第一手资料。
各位代表,新的时期,人民法院事业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本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法院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种类主要包括: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执行案件、审判监督案件。

结案率:主要考量一个法院的办案效率和收结案平衡状况。
结案率=总结案数/(总收案数+上期总未结案数)。

当前存案工作量:是考量一个法院办案效率的主要指标,当前存案工作量越小,说明月均办结的案件数越多,留存的未结案数越少。
当前存案工作量=期末未结案数/月均结案数

平均审理天数:指报告期审理各类案件的平均自然天数(不扣除因法定事由减去的期间)。
平均审理天数=各类案件结案总天数/结案总数。

民事调撤率:指报告期民事一审和再审案件的调解结案数与撤诉结案数之和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比例。民事调撤率越高,说明判决的案件越少,越有利于案结事了。

一审民事息诉率:指报告期一审民事结案案件没有提起上诉、申诉的案件数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数的比例。民事息诉率越高,说明当事人服判的越多,案件上诉、申诉的越少。